種樹的地點、方法及樹種不恰當,都可能令龐大的樹身或錯綜蔓延的樹根,對地面、溝渠或牆壁等基設構成嚴重的破壞,這種情況在住宅區最常見。
此外,消防栓及水錶等,往往也因為樹根在地面擴張或攀爬,而受到損壞。
為加強地方上的美化及綠化,威省市政局規定所有發展商在一項屋業發展計劃上,都必須種樹,但其實種樹也很講究。
威省市議員孫意志受訪時說,市政局每年都接獲不少民眾或地方領袖投訴,指樹木種在不恰當地點,比如溝渠旁、籬笆牆旁,隨著樹身長大“膨脹”,或樹根露出表面,造成溝渠、籬笆龜裂等情況。
“一些嚴重的,甚至連樹帶牆一起倒塌。”
他說,一般上,3年以上的住宅區多少都會面對類似的 “樹禍”,3年足夠讓一顆樹木長大。當然,如果栽種地點、方法及樹種適合,自然不成問題,否則將面對問題。
不過,他補充,市政局近年已經嚴格監督發展商的種樹規劃,確保不會發生 “樹禍”,目前或未來新興住宅區,較少面對類似問題。
他強調,樹種固然也是引起 “樹禍” 的因素之一,但更多時候,都是種樹地點不適合及方法不對引起。
他也補充,除了破壞基設外,種樹方法不對,把樹種得不夠入土,也會導致樹木容易枯萎壞死,或經不起風吹雨打折斷。
“在獲得入住證的一年里,一切還是發展商負責,如果有樹木枯萎壞死,市政局會指示發展商重新種植,但一年后,則由市政局負責,這將加重市政局的開銷。”
不鼓勵栽種樹身大植物
威省市政局並沒有限定發展商種植的樹種,但 2011年與發展商討論后議決,樹根容易突出地面,或樹根特別長的樹種,不鼓勵列入發展規劃里。
孫意志說,其中青龍木(Angsana)及桃花芯木(Khya),都是市政局最不鼓勵的樹種。
“這兩種樹的特徵是,樹身高大,樹根容易浮出地面,對四周物體造成破壞。”
另外,他補充,樹身長滿短刺的傘樹 (kiara payung),市政局也不鼓勵發展商在住宅區內種植,以免誤傷居民,尤其是小孩。
“不過,如果是在空間比較廣闊,民眾比較不容易碰觸的地點,則允許栽種。”
他說,不適合的樹種,市政局會砍掉重新栽種。
他披露,目前發展商較常種的樹種是大馬櫻花及北京樹。
發展商去年共種 7184樹
配合綠意檳城,威省市政局 2011年4月至12月共種植 2225棵樹,發展商則從 1月至 12月種植 7184棵樹。
孫意志說,這些都是經過市政局嚴格鑑定,樹木長大后不會對基設造成破壞的樹種。
他補充,在 2011年11月至12月期間,市政局在北海雙溪浮油的 “花圃”,栽培了 25種樹共 1683棵,其中 178顆已送出栽種。
他說,其中比較熱門的樹種,包括羅漢松、檳榔樹、垂榕、棕櫚樹等。
他說,市政局會再接再厲,在威省地區栽種更多樹木,迎合環保概念,當然,也會確保種了樹,但不會破壞基設。
孫意志:民眾勿擅自改種
發生“樹禍”,不全然是發展商的錯!
孫意志說,不少民眾都會擅自砍掉發展商種的樹,改為種果樹,但根部比較發達的果樹,並不適合在住宅區栽種,可能導致地面、溝渠龜裂等情況。
他說,據觀察,不少民眾都喜歡種果樹,尤其是容易就長得粗壯的芒果樹。
他強調,市政局不鼓勵民眾種任何果樹,當然,更不可隨便砍掉發展商種的樹。
“從環保角度看,這些都是對大自然的破壞。”
2011年威省市政局及發展商種樹數目
月份
|
市政局
|
發展商
|
1月
|
0
|
572
|
2月
|
0
|
|
3月
|
0
|
|
4月
|
0
|
2322
|
5月
|
48
|
|
6月
|
196
|
|
7月
|
723
|
3209
|
8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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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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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556
|
1081
|
11月
|
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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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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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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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
|
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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