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屋沒割電錶,前屋主被國能追討 8千餘令吉電費。
這名自嘆倒霉的前屋主陳輝松(45歲、木材業者),昨日(18日)在巴東拉浪州議員陳宗興安排下召開新聞發佈會,希望要轉售屋子的業主以他的遭遇作為借鑑。
陳輝松也不滿國能公司,為何可讓一間屋子積欠了約 13個月高達 8千125令吉90仙的電費,才向他追討電費?
他說,他於 2010年6月18日賣掉在馬章武莫碧雅樂花園(TAMAN BIDARA)的屋子,當時疏忽沒有辦理電錶割名手續。
“國能公司今年 2月28日,把仍在他名下的碧雅樂花園屋子高達 8千125令吉90仙的追討電費單,寄到我北海的住家,讓我擔憂在我名下的其他屋子會被割電。”
他說,他已和現任屋主交涉過,對方有答應還錢。陳氏也有向國能提出要求,希望國能公司能通融給予長達一年的償還期。
他說,有關屋子的電供如今已被國能割斷,新屋主如今使用發電機。
國能准分 6期償還
陳宗興說,國能公司答應給予陳輝松分6期償還欠款,不過,陳輝松能力有限,希望可以分12期償還,他將協助陳輝松再向國能公司交涉。
陳宗興提醒民眾,一旦售賣屋子,必須同時把水電錶割名,不然將必須負起名下的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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