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 => 创建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

Democratic Action Party => Striving for a better Malaysia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可租作油站用途 30年 威省货柜地段招标



转载自 《 光华日报 

(北海 201221日讯)

威省第一个地段出租作为油站,威省市政局欢迎商家投标,价高者得!

占地 0.87英亩,位于北海峇眼拉浪的货柜地段由 21日起公开招标,竞标价由 290万令吉起,价高者得,租期是30年,一个月大约是 8000令吉的租金,欢迎有兴趣的商家投标作为商业用途。

威省市议员孙意志指出,该地段除了可作为一般的商业用途之外,当局于去年 1017日的会议上也通过该地段可作为油站用途,这也是威省第一个可作为油站的出租地段。

孙意志:21日截止投标

他表示,由于该地段是威省市政局的货柜地段,因此任何其他商业用途投标者必须申请土地转换用途。投标截止日期是 221日,中午 12时之前。

欲标地作为油站的商家,必须在图测批准后的 9个月内完成油站建筑。申请者必须提出文件证明公司财政能力及管理油站或者相关商业的经验。

他表示,任何有兴趣投标者必须购买一份价值 50令吉的招标文件,同时必须购买 5000令吉的银行汇票,缴付抵押金。

他说,成功投标者必须先缴付 10%的订金,而之前缴付的 5000令吉抵押金也是作为订金的一部分。其余 90%必须在签署合约后的 4个月内缴清。

他是于周三上午,连同市议员詹德然及市政局官员视察该地段时,发表以上谈话。

不负责填土提升工作

他称,当局欲出租的地段是以原来的面貌出租,并不负责任何填土、提升或维修工作。

禁把投标地段再转租

威省市政局不允许商家把投标的地段再出租与他人!

孙意志强调,一旦成功标得地段,商家必须在2个月内呈上建筑图测、道路沟渠图测、街灯图测、动土申请等等相关方面的申请。

商家不可以标得地段后,超过两个月再作出申请或转租给其他人牟利。


Source: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2/02/02/8.html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