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 2012年3月18日讯)
一名木材業者一年多前賣了屋子,未進行電表割名手續,結果新屋主拖欠 8125令吉90仙的電費,國能今年 2月發出通知信,要該名原屋主承擔這筆債務。
45歲的陳輝松週日在巴當拉浪區州議員陳宗興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聲稱,新屋住拖欠債務這麼久,為何國能卻沒有行動,直到 13個月后才來信通知他說欠下一大筆電費,這樣要他怎麼償還?
“我無法接受,也無能力償還,希望國能可以讓我用一年的時間,分期攤還。”
他透露,之前已到國能公司與官員瞭解,希望該公司可以通融、減債或分期付款,但是該公司要他在分 3個月內繳清債務。他說,他與新屋主商討過,新屋主也表示將會還清債務。目前該屋子的電流已被國能人員切割。他也呼吁公眾如果賣屋子,一定要進行割除水電手續,以免發生類似事件。
陳宗興說,他將到國能與官員交涉,希望可以幫陳輝松申請一年攤還期限。他說,屋子的買賣交易完成後,前屋主必須親自到國能或稅務局割除名字,否則官員是不會有任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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