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 《 光明日报 》
(大山腳 2012年2月9日讯)
(大山腳 2012年2月9日讯)
因母親沒有報生紙和身份證,也無法和父親註冊結婚,導致 7歲印裔男童和 3名弟妹即使有出生紙,但在公民權一欄卻寫著“非公民”,令他無法進入小學受教育。
7歲男童阿弟迪亞於 2005年9月29日在雪蘭莪州出生,當時其父親拉占德蘭(34歲)雖然有為他申請報生紙,但基於母親卡瑪拉(30歲)無法出示身份證及結婚註冊證書,結果他和 3名弟妹都被國民登記局列為非公民。
拉占特拉週三帶妻兒向大山腳國會議員章瑛申訴,阿弟迪亞在今年進入高巴三萬華小就讀時,被檳州教育局官員拒於校外。
拉占德蘭說,過去一個月,他因兒子無法進入學校就讀而奔波,前後到過檳州教育局 5至6次,但都被官員告知須等待兩個月,原因是需等中央教育部的批准信。
章瑛說,受教育是所有孩子的基本人權,在 2008年1月16日,我國內閣也經同意所有在國內出世的孩子,包括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馬公民,或地方領袖推薦或證實該名孩子是本地公民,都可以進入學校就讀。
她說,卡瑪拉出生於巴里文打,但是出世後,母親就把她交由祖母領養。由於祖母年邁,並沒有為她辦理報生紙,因此卡瑪拉沒有報生紙及身份證,結婚時不能進行註冊,導致所生的小孩,都被列為非公民。
“阿弟迪亞的報生紙,雖有父母的名字,包括父親是馬來西亞公民,但母親一欄卻寫著非公民,結果因父母沒有註冊結婚證明書,讓孩子需跟著母親的地位,被列為非公民。”
章瑛已致電檳州教育局官員瞭解情況,後者告知在現有的教育法令,並沒有闡明非公民可以進入政府學校就讀的便利,所以阿弟迪亞的申請,必需經過中央教育部的批准,而審核過程需一至兩個月。
她說,週三上午證實孩子仍未獲進校後,她便發簡訊給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後者也馬上聯絡她,要求把阿弟迪亞的資料,包括父母親的身份等,傳真給他。副教長也通過其助理致電催促她把資料傳真過去。
“有關資料將在週四早上,傳真到副教長的辦公室,我們將等待他的好消息。”
據知,卡瑪拉 16歲時,就多次向國民登記局申請為公民,包括以其兄弟姐妹是公民的資料,作為她是在大馬出世的證據,並多次到登記局接受面試,但迄今她已生下 4名孩子,卻仍無法如願成為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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