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 《 光明日报 》
(大山脚 2012年1月31日讯)
(大山脚 2012年1月31日讯)
大山腳區的夜市場如雨後春筍,廣受市民喜愛,也成為市民消磨時間的另一選擇。粗略估計,合法與非法的夜市場多達 10多個。
眾所皆知,夜市場小販除了擺賣各式貨品,也售賣食物,每個檔口都具特色,包含了三大種族的文化。夜市場不斷增加,不只小販受益,也惠及消費者,間接帶動地方上經濟。
威省市議員沈志強接受 《光明日報》 訪問時披露,根據威省市政局執照組提供的資料,有向市政局註冊的大山腳夜市場只有 7個。
這 7個合法的夜市場是打曼斯里佔谷斯、阿兒瑪、蒂莎南眉、甘榜武拉必、武吉茶、峇冬丁宜及寶玉花園,其中寶玉花園的夜市場擁有的是暫時性執照。
他說,以上的其中 5個夜市場,是在 2008年民聯政府執政後批准設立的。
他指出,夜市場不只為消費者帶來好處,對於流動小販來說,助益更大,同時在促進地方經濟方面也扮演重要角色。
他強調,只要有關夜市場符合市政局的規則,即不阻礙交通、把廢料妥當處理,以及擺賣的小販都有營業執照,那麼市政局官員就會給予批准。
沈志強認為,夜市場在我國是很特別的文化,它匯聚了三大種族的特色,非常值得推廣。
“在我國,普遍的夜市場,我們可以看到各族小販擺攤,華、巫、印的食物都可在夜市場找到。”
他說,現代人都在尋找消遣的地方,夜市場無疑成為一個熱點。大山腳愈來愈多新興住宅區林立,人口不斷增加,這也是促使夜市場不斷增加的因素之一。
儘量合法化夜市場
大山腳區的夜市場很多是違法設立的,但威省市政局會盡量將之合法化,只要承辦單位和小販與市政局配合。“檳州民聯政府是來自草根的政黨,很了解社會人士面對的經濟挑戰,也深知小販們的問題,以及消費者的需求,所以會盡量合法化非法的夜市場。
”
沈志強說,夜市場是由市政局執照組官員負責,所有夜市場都必須由一個組織或社團向該局申請准證。有關組織或社團在申請准證時,也必須提呈夜市場小販及攤格的數據,一旦准證獲得批准,有關數據不可再增加。
他呼籲還沒向市政局申請准證的夜市場承辦單位,盡快向執照組提出申請,以免遭取締及對付。
“以前很多人認為見官員很麻煩,但是現在已經不一樣,州政府推行貓政策,官員很樂意給予民眾協助。”
須每年更新准證
市政局在批准夜市場設立前,有關地點必須獲得交通警察及消拯局的鑑定及通過。
沈志強表示,該局接獲交通警察及消拯局的批准信後,才能發出准證給承辦單位。此外,承辦單位也必須每年更新准證。
他說,該局批准准證後,有關夜市場的一切將由承辦單位負責,包括維持交通及清理垃圾,如果該局接到民眾投訴,執照組官員將發出罰款給承辦單位。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