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 2011年10月10日訊)
巴東拉浪區州議員陳宗興再次聲明與胞兄拿督陳從福聯合重新租賃檳州政府地段的事件,並沒有涉及濫權或貪污舞弊的成份,並希望有心人在指責別人之前,須先展開詳盡的調查,而不是依賴來歷不明的文件或情報就大作文章。
他強調,所謂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他和胞兄只是申請更新逾期的地契,但卻要面對這種類似 “政治謀殺” 的懲罰,看來千錯萬錯就是自己身為民聯州議員的錯,倘若他是國陣議員或許就不會面對這樣的指責。
他也相信這起事件根本是有心人要蓄意歪曲事實,以誤導民眾來達到抹黑或攻擊其政治形象的目的。
依法申請地段卻被炒作
陳宗興昨日(9日)在其胞兄陳從福及檳州行政議員彭文寶等人的陪同下,在北海召開新聞發佈會,針對愛國黨副主席范清淵及馬華檳州秘書劉一端,最近先後懷疑他和陳從福以不尋常的超低價格租賃大山腳一片 2.67依格土地長達 60年的課題,做出反駁。
他說: “我們只是通過土地局向檳政府申請更新原本就是我外公和母親所擁有的地契,整個過程完全遵法律的程序進行,根本沒有涉及民聯議員濫權向州政府申請土地的問題。”
他也坦言對這起事件無端端被人拿來炒作感到萬般無奈及莫明奇妙,並強調如果該地段不適合讓人申請,為何土地局會在 1998年就頒發了臨時租賃准證 (TOL)給他們 (陳宗興與陳從福),而既然他們能夠申請到臨時租賃准證,過後再進一步將地契轉為 60年又何錯之有?
出示地契副本及收據
前朝承認繼承法定地位
陳宗興當天也向媒體出示其母親曾擁有該片土地的地契副本,以及他和胞兄從 1998年開始每年都有繳付有關土地地稅的收據,以證明前朝政府早在 1998年就承認了他們是該片土地的繼承法定地位。
至於彭文寶則抨擊國陣領袖與親國陣份子向陳宗興做出的攻擊,不但毫無根據,而且簡直是在玩個人針對。
他說,尤其劉一端曾經擔任過州議員又活躍於大山腳政壇,應該很瞭解該片土地原本就屬於陳宗興的外公和母親所擁有,並瞭解陳氏兄弟後來又如何向土地局申請更新原已逾期之地契的來龍去脈和歷史背景,因此根本不應該將此課題政治化。
他也警告劉一端若要繼續玩個人針對,他彭文寶可以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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