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 2011年9月17日訊)
引人矚目又顯眼,大山腳一廢置購物中心出現逾8個非法大型廣告牌!
該位于美嘉哈輪路的購物中心已廢置多年,但近來被一些廣告商 “看中” 利用,向商家招廣告后,還私自把大型廣告牌掛上。
因該廢置購物中心就在大路旁,人來人往一目了然,是搞宣傳的策略性地點,因此吸引不少商家自掏腰包打廣告。
威省市議員溫維安受訪時說,這些大型廣告牌都屬非法,根據市政局官員向產業業主查詢后,發現業主對有關建築物被人掛上大型廣告牌,並不知情。
沒申請懸掛准證
“明顯是廣告商在沒有獲得業主同意下,就擅自把大型廣告牌掛上,如此一來,這些廣告商不用向業主繳付租金,只需向商家徵收廣告費。”
“有關廣告商也沒有向市政局申請懸掛廣告牌的准證。”
他補充,事實上,有關產業業主有權採取法律行動,對付涉及的廣告商,畢竟已是非法侵佔他人的產業,惟一般業主不會特地去採取行動。
他認為,荒廢購物中心成為吸引商家打廣告的選擇之一,原因是位于策略性地點,加上高樓建築物也比較引人矚目及顯眼。
他透露,威省地區還有其他荒廢高樓建築物,被利用作為打廣告的地點,但據他所知,大山腳只有上述一案例。
他說,執法組將安排時間展開拆除廣告牌行動,但目前卻面對一個難題,因該購物中心龐大,需要動用升降梯才能拆除,相當費工費時。
市局發拆除令
針對美嘉哈輪路廢置購物中心出現逾8個非法大型廣告牌,威省市政局執法組已發出拆除令。
溫維安透露,市政局是針對有關大型廣告牌上的資料,向打廣告的商家發出拆除令。
他說,因很難找到廣告商,所以市政局會對付打廣告的商家,但所謂的對付,也只能發出拆除令。
“不過,一些商家的態度令人不敢恭維,在獲悉廣告牌面對拆除的命運后,第一反應竟是:要拆就拆,反正宣傳目的已達到。”
他坦言,這也是市政局執法的弱點,即使獲悉一個地方出現非法廣告牌,但基于程序的約束,無法立即展開拆除行動,等到一切程序完成准備拆除時,也是幾個月后的事,商家的宣傳目的早已達到。
溫維安:鼓勵廢物利用
申請准證才可打廣告
威省市政局鼓勵廣告商以合法途徑,利用廢置建築物招商打廣告,一來改善市容,二來廢物利用。
溫維安透露,位于柏迪路一間廢置10年以上的建築物,目前公開給有興趣者長期租賃,據一名有生意頭腦的商人告訴他,有興趣向產業業主長期租借,然后招商打廣告。
“如果獲得產業業主同意,又獲得市政局的廣告牌准證,那是被允許的。”
他直言,這是一項好主意,畢竟廢置的建築物已沒有用途,丟空也是浪費,這些有商業頭腦的商人,則看准利用廢置建築物打廣告帶來的效果。
他鼓勵有意利用廢置建築物的廣告商,根據上述申請程序,合法利用廢置建築物為商家打廣告,避免遭受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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